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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注协   |   发布时间:2009-09-10 15: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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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会协〔2009〕47号)要求,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对全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开展集中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会员的范围
   (一)1997年12月底前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核批准的非执业会员;
   (二)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经申请并由我会批准的非执业会员;
   (三)2009年8月30日前从外省转入我省,并已办理完转会手续的非执业会员。
     下列人员除外:
    1、已故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行政处罚,应撤销会员资格的;
    3、已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
    4、本人申请退会的。
    二、换证申报材料
   (一)非执业会员应提交的材料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附件1);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已参加省注协直接管理非执业会员信息采集的人员不提供);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科合格证复印件(考核批准的人员不提供);
    5、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均应由本人上报所属注协。
    (二)各市注协应提交的材料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汇总表》(附件2);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上述表格(附件2、3、)均应提供电子文档;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人员照片粘贴单》(附件4);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附件1)及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三、换证工作程序
    (一)各非执业会员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按要求向当地注协提交相关换证资料;
    (二)各市注协应认真初审换证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录入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
    (三)省注协审核各市注协提交的材料并对省注协直接管理非执业会员的换证信息进行审核;
(四)省注协负责在中注协行业信息系统录入全省非执业会员换证人员相关信息,并将全省换证相关信息汇总上报中注协。
     四、换证工作要求
    (一)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市注协管理的非执业会员应到所在市注协办理换证相关手续;省注协直接管理的非执业会员到省注协会员部办理换证手续;请各市注协、省直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非执业会员换证宣传及组织工作;
    (二)本次换证工作,省注协将在中注协行业信息系统中对全省非执业会员个人信息重新进行核实、登记补录,换证人员应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请各市注协认真审核换证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三)换证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需更正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个人基本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各市注协对换证人员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随同换证材料一并上报;
    (四)个别非执业会员近年来未按要求进行年检的,在办理换证登记时须按要求进行补年检,并按规定交纳个人会费;
    (五)换发非执业会员新证书后,原非执业会员证书一律作废;
    (六)省注协直接管理的非执业会员换证集中登记时间:2009年9月1日至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各市注协收集汇总的非执业会员换证相关材料请于10月16日前上报省注协会员部。
    联系电话:0371-65743668
    地    址: 郑州市丰产路99号院办公楼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经三路与丰产路路口东100米)二楼会员部

    附件:点击下载所有附件.xls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汇总表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信息表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人员照片粘贴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