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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专员办积极部署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04-27 1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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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根据财政“十二五”规划纲要和部党组的统一部署,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从今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在日前召开的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布置会上,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要求,全国各专员办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理念、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各地专员办高度重视,迅速传达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布置会精神,积极部署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河北专员办:迅速行动 精细安排

   为促进中央驻冀基层预算单位进一步规范预算、资产、财务等财政事项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河北专员办提前介入、精细安排,从三方面入手推进财政综合监管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组织相关处室和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相关文件,重点学习研究试点专员办取得的经验,及时转变监管理念,不断完善监管方式,按照全面推开、重点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部署全年工作。
   二是选择试点、确保实效。结合中央驻冀预算单位实际,采取选择试点、提前介入、重点推进、确保实效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综合我办去年摸底调查了解的各基层预算单位的人员、预算、资产情况表及近年来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管理情况,选取了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环所”)为重点单位,开展预算、资产、财务的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并为此做了充分的查前调查,制定了周密的检查方案。目前,我办正对水环所进行现场检查。
   三是突出重点、查调结合。充分利用查前调查和日常监管中所掌握的情况,确定检查重点内容和切入点,坚持检查和调研相结合的原则,对被查单位预算编报、批复、执行情况,财政资金运转与资产管理情况,财政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

山西专员办:强化领导、完善机制、精密部署,全面推开

   2012年4月20日,山西专员办召开办党组成员及各处处长参加的会议,就财政部全面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听取了汇报,要求把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山西专员办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领导、完善机制、精密部署,全面推开驻晋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山西专员办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山西专员办综合财政监管领导小组”,由主持工作的副专员解文钰负总责。一是明确牵头的组织机构。对除“三会”外驻晋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由业务一处牵头,具体监管事项归口业务一处管理。二是优化综合监管的人员力量。由处级干部负责,配备熟悉综合监管业务、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善于综合分析评价的骨干力量充实综合监管队伍。三是整合综合监管业务事项。围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将之前分散在各处的预算资产财务监管、国库集中支付审核、银行账户管理、非税收入监管、财政票据监管、政府采购监管、津贴补贴制度监管等业务事项进行了有效整合,纳入一处。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一处统筹负责”保障组织机制。

  二、积极开展工作

  在明确组织机构的前提下,业务一处举全处之力,着手确立近期工作事项。一是建立驻晋综合财政监管单位的联络方式;二是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80号)文件;三是开展摸底调查,摸清驻晋中央基层预算27个单位2011年底实有人员、资产规模、2012年预算规模等情况;四是确立驻晋中央单位需要报备的资料内容;五是召开综合监管业务的动员推进会,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六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2012年综合监管工作计划的内容,将驻晋综合财政监管单位进行分类,确定重点监管单位的现场或非现场监管方式;七是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财政部反映;八是对外公布综合监管信息。

  三、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12]81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制定出《山西专员办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指导、规范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工作,全面提升预算、资产、财务综合监管水平。

 吉林专员办:深刻领会 积极落实 扎实推进

   为了贯彻刘建华组长和吴奇修局长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布置会暨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吉林专员办及时进行了传达和落实。
   一、深刻领会,认真传达
   4月22日上午,办党组召开了副处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办公会议,杨体军副专员全面传达了刘建华组长和吴奇修局长的讲话内容,在深刻领会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谈了自己的认识。认为这次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布置会暨业务培训班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层次高。此次培训班,刘建华组长亲自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部内七个司局领导参加了会议,部分司长还亲自进行了授课,这是前所未有的;二是内容实。此次培训的中央单位预算管理及改革、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国库外围管理平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内容,都是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亟需掌握的。三是任务明确。刘建华组长和吴奇修局长均对今后的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下一步做好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杨体军副专员还着重强调了吴奇修局长提出的“六种”意识和“三种”能力。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在听取了杨体军副专员的汇报后,刘长顺专员要求大家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握财政监督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认清综合财政监管对专员办来讲,孕育着一定的权力,同时也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和更多的义务。因此,要增强风险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将风险防控和反腐倡廉贯穿财政监督工作的始终。同时,为了全面落实局领导的指示精神,近期对此次培训的内容进行再培训。一是向全体干部传达刘建华组长和吴奇修局长在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二是对全体干部就综合财政监管、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管理、行政单位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再培训,将培训成果最大化。三是结合传达天津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并深入贯彻落实到财政监督工作中去,把财政监督工作建设成“阳光工程”和“放心工程”。
   三、精心部署,扎实推进
   为了深入扎实做好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吉林专员办党组进行了精心部署,近期拟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综合财政监管的有关文件;总结2011年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部分单位进行工作经验交流。
   二是根据预算单位的性质和行业特点,拟召开2-3次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就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内部控制问题、风险防控问题,以及大家广泛关注的津补贴问题等,进行交流座谈。
   三是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台账,强化信息支撑。虽然信息采集系统目前尚未建立,但我们拟利用人工进行采集归类,强化信息支撑,做好分析保障。
   四是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依法依规监管。按照财监[2012]81号的相关规定,在修改岗位工作规程的同时,拟建立和完善信息采集制度,资料分析制度,审核审批制度,约请谈话制度,实地走访制度,现场调查制度,考核制度,评价反馈制度。
   五是组织业务培训。应基层预算单位的要求,我们将再次对中央预算单位进行培训。为了提高培训的效果,我们准备发个调查表,就培训层次,培训地点,培训的内容,在广泛征求基层预算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组织实施;
   六是自行组织开展检查和调查工作。拟结合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对长春农业特产研究所、水利部机械研究所、部分基层国税部门开展财政财务事项的检查。并对社会关注度高、反响大、影响面广的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收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上海专员办:进一步深化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近期,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80号)(以下简称“80号文件”)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12]81号) (以下简称“81号文件”)文件精神,上海专员办在第一时间召开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卞文甫主持,会议围绕财政部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入布置落实我办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传达文件精神。会上,办领导带领大家学习了80号和81号文件的主要内容,重点学习了81号文件中综合财政监管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主要方式,着重强调综合财政监管的工作要求,并要求大家认真领会贯彻好文件精神。

  二是成立专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根据81号文件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的要求,结合我办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研究成立了上海专员办综合财政监管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办领导担任,小组成员为各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我办综合财政监管牵头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分管该项工作的同志担任,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三是规范内部工作,完善现有制度。根据81号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求各处室结合我办去年开展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上海专员办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相关法规汇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牵头处汇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行为。

  四是明确监管思路,落实监管措施。结合我办年初制定的《2012年上海专员办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计划》,对近期工作进行了适当调整,重点布置了四项工作。一是及时宣传政策,即向所有中央驻沪基层预算单位转发80号文件。二是收集监管信息资料,为非现场监管做好准备工作。三是做好培训工作,四月下旬我办将举办第三期综合财政管理培训班,相关人员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课程质量和效果。四是召开中央驻沪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将通报2011年度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情况及中央驻沪基层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成效,布置2012年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要求。

安徽专员办:开好局、起好步,实现“三个基本”工作目标

  2012年4月23日,安徽专员办召开全办干部大会,迅速传达财政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布置会精神,重点学习领会刘建华组长和吴奇修局长的重要讲话,同时办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部署安徽省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积极落实财政部的工作要求。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李必挥要求全办干部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开好局、起好步,2012年要实现“三个基本”工作目标。一是掌握基本情况。通过信息采集和实地调研等形式,掌握重点监管单位在财政管理、人员编制、内控管理、运转方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保证监管数据的真实准确,为扎实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摸清基本问题。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摸清重点监管单位存在的基本问题,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检查明确方向。三是确立基本程序。做好工作方法和经验的积累,建立起综合财政监管基本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让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对综合财政监管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为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广东专员办:三个到位 三个不准  稳步推进

   近日,广东专员办召开综合财政监管专题会,传达贯彻刘建华纪检组长和吴其修局长在全国专员办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布置会暨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驻粤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会上,江龙专员提出了“三个到位”和“三个不准”的要求。“三个到位”,是指认识要到位、管理要到位、服务要到位;“三个不准”,是指不准有意拖拉办事、不准向被监管单位吃拿卡要、不准在被监管单位有任何谋利行为。

  这次综合财政监管专题会只是广东专员办采取务实举措,扎实推进中央驻粤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一个小片段。自去年开始,虽未列入6个试点专员办,但广东专员办就已注意做好综合财政监管的基础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函询、上门走访等形式,掌握中央驻粤基层预算单位实际情况,提出若干具体要求。

  一、中央驻粤基层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

  目前,中央驻粤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有87家,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基层预算单位共1003家。按管理职能划分,第一类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第二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第三类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执行“三会”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第四类是纯事业单位,如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中央驻粤基层预算单位存在数量多、管理级次多、预算支出及资产量大等特点。

  二、提出推进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四点要求

  1、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专员办开展综合财政监管是对现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管理模式和专员办工作方式的重大调整,是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现行财政财务管理体制上的一种革新,要求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学习,熟悉政策。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开展综合财政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其中首要的是做好对有关政策的准确把握和理解。因此要求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有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对专员办开展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意义的认识,领会开展好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并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

  3、根据广东实际情况,部署安排了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执行、资产管理、银行账户及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票据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面。

  4、加强协调沟通,建立重大事项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为扎实开展好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确保中央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要求各预算单位建立重要重大事项实时报备专员办制度。

  近期,广东专员办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有两项主要安排:一是“五一”前要拟定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草案及中央驻粤基层预算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表;二是“五一”后至五月中旬要召集部分驻粤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座谈,就草案征求意见,并形成广东专员办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正式稿;五月中旬左右召开驻粤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陕西专员办:集中传达学习 提出贯彻措施

   4月23日上午,陕西专员办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集中传达学习财政部廉政风险防控专题会议和综合财政监管培训会议精神。 
  费周林副监察专员向大家介绍了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的情况,重点传达了刘建华纪检组长的讲话,对刘组长提出的专员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的风险点查找不准、防控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权利事项与风险点文字表述不准确、现有制度不完善影响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等问题,结合我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一进行了对照分析。
  刘拴民专员助理向大家通报了综合财政监管业务培训情况,对刘组长提出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立服务理念,依法合规监管,建立信息化支撑平台,加大成果利用,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风险防控,以及吴奇修局长提出的增强“六种意识、三种能力”的要求进行了重点传达学习。
  按照部里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措施:
  一是按照会议要求,对我办初步形成的廉政风险防控材料进行再梳理,对同类型事项进行归类,准确查找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防控措施,规范语言文字的表述,于5月下旬完成并上报驻部监察局。
  二是高度重视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各处室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综合财政监管相关文件和实施方案、《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在我办试点工作基础上,重新设计、细化项目,建立健全对在陕30多家中央基层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监管数据库,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监管责任;要结合部里的实施方案,充分考虑陕西监管实际,制定我办的综合财政监管操作规程,规范监管行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前作好风险防控;在未单独设立专职机构之前,办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处室按照分工,积极配合,开好头、起好步,扎实开展好综合监管各项工作。

新疆专员办:统一思想 精心组织 加强调研 廉洁监管

   近日,新疆专员办召开党组会和全办大会,学习贯彻财政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培训会精神,要求全办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结合我办实际,从四个方面积极做好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一、统一思想,转变理念,正确认识综合财政监管的重要意义。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是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财政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财政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源头治腐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提升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的内在要求,全面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工作将财政部已授权专员办开展的财政监管事项整合纳入统一监管平台,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优势,搭建起了中央财政与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真正实现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管的全覆盖、全过程监管,确保了财政监管不留死角。
  二、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做好综合财政监管再培训工作。大会要求各处室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讨论学习等方式,精心组织,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同时继续抓好《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8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12〕81号)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文件政策的学习,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同时,我办将安排参加培训的同志对全办进行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再培训工作,夯实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基础。
  三、加强调研,及时反映,积极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综合财政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大会要求大家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风险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非现场监管能力,加强调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一是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流程,规范运作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二是改进监管方式,依法依规监管,寓监管于服务中,探索采用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充分发挥联系中央财政与基层预算单位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做好服务基层,服务财务管理与改革工作。三是做好信息的采集与分析,积极推动监管成果的利用,建立有效的监管工作机制。四是加强调研,及时向部里反映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财政部提供政策、制度的决策参考。
  四、廉洁监管,防范风险,打造综合财政监管的“阳光工程”。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贯彻于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始终,以公开、透明、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机制取信于被监管单位、取信于中央部门,决不搞暗箱操作、私自消化,确保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处理处罚等各项措施经得起检验。对发现的廉政问题,绝不姑息,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打造综合财政监管的“阳光工程”。

江西专员办:四举措扎实推进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开展

   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实施综合财政监管是财政监管方式和模式的全面创新和转型,是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以及促进专员办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江西专员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及时推开并取得实效。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认真学习领会部党组关于综合财政监管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总结梳理以往财政监督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全面收集、汇总综合监管各项数据和信息,摸清中央驻赣基层预算单位的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以及各单位的预算、财务、会计、资产等有关情况,找准关键环节,明确监管重点,建立财政综合监管信息库,为综合监管工作全面启动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由办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处室根据业务分工参与综合财政监管,实现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纵横联动”。同时,结合综合监管工作特点和自身实际,明确由一处具体牵头负责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其他业务处室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协助,形成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
   三是积极组织宣传。通过办内协同办公平台、LED屏等载体,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切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部里关于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与此同时,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召开全省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工作会议,并以此为平台,通报情况、宣传政策、提出要求,为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全面启动开好头、起好步。
   四是探索有效措施。在学习借鉴试点专员办综合监管工作经验和现行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决算审查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整合资源、明确职责,积极开展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决算编制上报、预算单位资产、财务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的立体式、综合性监督检查和调查,并结合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综合财政监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