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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撬动60亿

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05-14 1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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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数字令人欣慰:2011年,山东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5.8亿元,引导各市财政安排化债资金16.7亿元,激励高校筹集化债资金12.4亿元,获得中央奖励化债资金15.1亿元。这一年,山东高校债务“瘦身”60亿元,高校负债率降低40个百分点。

  高校化债,财政奖补

  山东省抓住中央对地方化债给予奖励的有利时机,建立了高校化债激励机制——高校化债,财政奖补。

  根据奖励规定,山东省鼓励高校通过土地置换化解债务,对置换土地的省属高校,省财政依据高校土地置换收入用于化解债务的数额,按不低于10%的比例给予奖励;鼓励高校统筹各类资源主动化解债务,对省属高校在财政安排的化债资金和土地置换收入之外,再统筹学生定额经费、学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经营收入等化解债务的,省财政依据贷款减少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负债率低于60%继续化债的按40%给予奖励。鼓励债务重的高校积极化债,对负债率超过100%的省属高校,只要态度积极、措施得力,省财政将综合考虑负债率、在校生规模等因素,每年安排资金10亿元帮助其尽早还清债务,以减轻高校还本付息压力。

  同时,鼓励各市积极化解债务,对2011年、2012年市级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的高校贷款还本资金,省财政按40%的比例给予奖励。如果市属高校贷款减少额低于地方财政安排的化债资金数,省财政按贷款减少额的40%给予奖励。各市也明确了对市属高校的债务化解奖补政策,调动市属高校化解债务的积极性。

  “财政奖补政策,燃起了高校化债的希望!”山东师范大学财务处处长陶务端表示。

  “针对我们学校,省财政安排的化债专项资金这一项总和就达到1.62亿元,从2010年度到2011年度的化债奖励一次性兑现,这种力度是空前的。”陶务端告诉记者,这笔资金加上山东师范大学在2011年通过各种渠道自筹资金8000万元,到2011年底,贷款总额由年初的6.32亿元降到3.9亿元,节约银行贷款利息1000余万元。

  “今年,我校到期偿还银行贷款1.64亿元,如不新增贷款,到今年底我校债务余额将降至2.26亿元,负债率将降到40%,完全达到省政府化债要求。”陶务端说。

  据悉,2011年,山东省级财政在继续安排化债奖励资金1亿元的基础上,新增10亿元支持债务重高校化债。高校化债奖励资金实行“先奖励后清算”。根据省属高校和各市当年化债计划,省财政厅按奖补政策当年给予奖励,次年据实清算。对超额完成的化债任务,按政策继续给予奖励;未完成的化债任务,相应扣回奖励资金。对化债后银行贷款又反弹的或者增加职工集资等其他债务的省属高校和市,省财政将扣回奖励资金。

  “谁努力谁得的‘蛋糕’就大”

  为充分调动各高校和各市化债的积极性,山东创新高校化债激励机制,将财政蛋糕分配与化债努力程度挂钩。

  “谁努力程度高,化债工作做得好,谁分得的‘蛋糕’就越大,获得的奖励就越多。”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表示。

  临沂大学可谓是这一政策的最大受益者,由于学校及其所在地临沂市政府的积极努力,目前已获得上级财政奖励资金达2亿多元。

  占地6000余亩的临沂大学,是国内单体校园面积最大的大学,这个借鉴美国斯坦福大学理念建设起来的新校区,因为追求“开放式办学”而没设围墙。开放式办学在这里有很多解读,如最早并唯一成为山东多体制办学试点单位,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大学生公寓,学校图书馆、体育场、艺术中心对市民开放等。而最令人关注的是该校目前的“零负债”,这在目前高校债务累累的大背景下,无疑是一道独特的风景。

  “临沂大学目前之所以实现了‘零负债’,得益于省财政的奖补挂钩机制。”据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主父笑宜介绍,临沂大学是临沂集全市之力、地方自行建设的一所高校,地方政府倾注了巨大的财力。新校区于2004年5月开工,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总投资33.37亿元,截至2010年底,该校贷款余额为6.82亿元。在省财政奖励政策的激励下,2011年,临沂市财政通过统筹当年超收财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往年市级偿债准备金等资金,集中财力帮助学校化债。到2011年末,临沂大学金融贷款全部化解,由此获得上级财政奖励资金2.3亿元。

  据悉,2011年,山东省财政对各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化债资金按40%的比例给予奖励,引导各市财政安排化债资金16.7亿元。另据了解,对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山东省财政厅也分别制订了具体的奖励措施——比如对省属院校,建立了定额经费使用与高校负债率挂钩机制、有利于高校减轻还本付息压力的财政拨款机制、高校土地置换化债奖励机制、高校统筹各类资源化债奖励机制以及对控债和化债成效突出高校的追加奖励机制。

  对市属院校,建立了市级财政增加拨款奖励机制和市属高校化债与上划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为鼓励各市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增加市属高校化债资金来源,省财政以2009年为基数,对市级增加的本科高校拨款按60%给予奖励。

  在还债的日子里

  记者在山东部分高校采访时了解到,高额负债下,为了偿还债务,开源节流、节俭办学成为每个高校的自觉行为。

  山东师范大学校长赵彦修给记者拿出了一份“财务清单”:包括教职工工资、学生生活补贴、奖学金在内的人员经费支出,占到总支出的64%;水电暖及校区管理维护运转费约4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需要支付贷款利息约5800万元,占支出的15%。同时,山东师范大学是老校,离退休人员多,学校每年要从正常经费中拿出约3000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的补贴、医疗费超支。

  赵彦修说,为了还债,山东师范大学“勒紧腰带过日子”,严格财务预算管理,已经连续5年按照10%的比例压缩办公预算经费,降低行政成本,每人每年的办公经费额度3年没有增加,乘坐飞机需要校长签字。

  有着4.66亿元债务的鲁东大学,为了拓宽收入来源渠道,成立了校园开发推进委员会和校园开发办公室,对学校闲置土地进行开发利用,通过学生公寓网点招商,启动高层次专家公寓项目、东区土地出让项目,学校获得开发收益1亿元以上,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还贷。同时,降低人员经费支出比重,今年比去年人员经费降低2%;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开支,行政办公经费“零增长”。“2011年完成化债2亿元,减少利息支出1000万元,今年我们计划再化债2亿元。”该校校长李清山表示。

  面对严峻的财务形势,山东建筑大学一方面强化预算管理,在保工资、保偿还利息、保运转的前提下,根据资金状况对部门经费原则上按预算指标的40%下达。另一方面,通过建设节约型校园,降低办学成本。该校实行后勤经费包干责任制,采取集中采购、淡季购煤等措施,挖潜增效。同时,学校建设了校园中水处理站、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光伏发电项目,通过中水回用、供暖节能、实施绿色照明、推广太阳能技术等途径,最大程度地节省开支。

  记者了解到,为了化解债务,各高校均加强了财务管理,合理安排经费预算;从严控制人员经费和行政后勤支出,降低办学成本;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增强学校经济实力和偿债能力。

  告别债务,轻装前行

  2011年,山东师范大学一年还债2.4亿元,贷款总额下降了近一半,陶务端长舒一口气说:“我这个财务处长压力减轻了不少。”

  2011年4月,当陶务端从山东师范大学后勤处长轮岗到财务处长位子上时很有压力,其中债务问题最让他头痛。

  不过,在2011年7月全省高校债务化解工作会议之后,陶务端感受到明显的变化。“除了财政的支持,学校自身也正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债务问题。”

  记者了解到,还债压力减轻,一些办学条件的改善也在逐步进行。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图书馆2011年底已经开工,预计今年暑假主体工程可以完成。

  据统计,2011年,山东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投入,仅省级财政就投入15.8亿元,包括1亿元奖励资金、10亿元新增化债专项资金和4.8亿元在学生定额经费中安排的化债资金。在财政政策的激励下,省财政对各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化债资金按40%的比例给予奖励,引导各市财政安排化债资金16.7亿元。引导高校筹集资金化债12.4亿元,其中,省属高校通过增收节支、内部挖潜等措施化债11.8亿元,市属高校自筹化债资金0.6亿元,形成了高校与政府合力化债的良好机制。此外,山东省还统筹使用中央化债和生均奖补资金化解高校债务15.1亿元。

  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山东共化解高校债务60亿元,全省高校银行贷款由2010年的199.7亿元,降至139.7亿元,负债率由133%降至93%,降低40个百分点。

  新的债务还会出现吗

  “化完旧债,还会增新债吗?”面对记者的疑惑,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王宇轩坚定地回答道:“不会的!因为山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化债长效机制。”

  当记者将这一问题抛向大学校长和一些地方官员时,他们的回答也是“不会的”。其理由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已由外延扩张转向内涵发展,不再搞大的基本建设项目;二是政府部门有一套审批和监控机制,对高校贷款控制很严;三是高校经过这些年的债务困扰,“吃一堑长一智”,对举债搞建设,也变得比较理性。

  据了解,为防止新债发生,山东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银监局建立了银行贷款审批制度和高校债务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将公办普通高校所有银行贷款纳入审批范围,规范高校贷款行为,严格控制新增贷款的产生,防止出现“举新债,化旧债”现象。加强对高校银行贷款以外其他债务的管理,严禁“化银行贷款、增其他债务”。财政、教育部门与高校签订了化债目标责任书,将高校债务化解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对违规增加各类债务的高校,减少招生计划,停止受理院校升格及学位点建设申请。省发改委负责加强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从严审批高校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控制高校建设标准。2012年底前,不再审批高校以银行贷款作为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对负债率未降至60%的高校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省审计厅强化对高校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督促高校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树立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人员经费和行政后勤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管理费用,降低办学成本。同时,强化高校财务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债务预警控制机制,保证高校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强化高校收支预算管理,大力压缩非教学科研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确保化债资金专款专用,山东财政还建立了环环相扣、奖罚分明的资金管理机制,每一笔债务都置于严格的管理之中。所有财政化债资金均采取国库直接支付的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还贷银行,减少中间环节,确保专款专用。在锁定2009年底债务的基础上,根据高校实际化债情况,每年动态调整锁债金额,强化监督,确保奖励不重不漏。同时,跟踪管理奖励资金,对化债后债务反弹的,扣回化债奖励资金。严肃化债纪律,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化债奖励资金的省属高校和市,除不再给予化债奖补资金支持外,还要扣回省财政奖励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在逐年增加。“我省今年提出教育投入占到整个财政支出的20%,政策支持的力度逐渐加大,希望山东能有越来越多的一流大学。”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对此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