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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

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08-16 1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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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今后,财政部将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地推进服务采购工作。”在日前于成都举行的财政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调研座谈会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作出上述表示。

  近日,按照财政部党组的统一部署,由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带队赴成都,就人大代表童若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建议》(第4751号)办理情况作专题研究和交流。座谈会上,王瑛首先对童若春代表提出的建议给予了肯定,认为该建议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决策参考。王瑛表示,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成为各类政策性文件中的热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对基本公共服务内涵尚未统一且实践中存在难度,服务类采购在政府采购规模中的占比仍然较少。因此,推进服务类采购特别是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已经成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课题。

  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基本公共服务进行了界定。王瑛认为,这使得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为必须要面对的重要命题。为了加大对包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采购工作的推进力度,财政部目前正着力进行以下3项工作:

  一是通过修订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划分和界定服务类政府采购的分类和管理边界。前不久,财政部印发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该目录结合国际有关分类标准,将服务分为信息技术服务等24个二级分类,涵盖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符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向和要求。

  二是研究探索区别于货物采购的采购方式和预算管理制度。服务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大多具有无形、成本不确定、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因此,服务类采购方式的选择,应主要侧重服务需求,在确保效果满意的前提下兼顾竞争性要求,体现一定的灵活性。目前,财政部正在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管理办法,其中将会针对服务采购的特点,在为服务采购采用非招标方式留出空间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政府购买方式。同时,考虑到一些服务具有连续性和不可中断性的特点,财政部正在研究采用延长采购周期的方式,允许对一些必须的、长期性服务项目实行“一定两年或几年”的办法进行采购,以保证公共服务的及时有效提供,有利于根据采购结果编制和调整部门预算。

  三是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地推进服务采购工作。一方面,先推进直接用于政府工作的服务采购,再逐步推进用于社会大众的公共服务采购;另一方面,根据渐进性改革的特点,先推进一些便于操作、条件较成熟的服务项目采购,结合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革的进程,创造条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同时,财政部还将积极适应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变化,努力推进财政预算安排中新增民生服务项目的采购。

  会上,王瑛还对童若春代表建议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确定、如何制定项目方案、公开透明运作项目、建立服务对象评估质量机制等问题提出了初步思路和想法,对此,参加座谈会人大代表童若春、王琳,政协委员张庆文、苏蓉、多央娜姆、陈智伦等表示认同。与此同时,代表委员们不仅提出了加强监督、细化实施细则、强化基层调研、注重对采购结果的评估和反馈等进一步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建议,还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避免财政支出的随意性等关于财政工作的其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