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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发展新纪元
——我国农村综合改革取阶段性成效

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08-22 09: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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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转入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阶段,农村改革再迈新步伐。

  “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是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农村事务农民办的传统理念和制度安排,加快了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步伐,开启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纪元。”21日结束的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牵头人、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如是说。

  六年农村综合改革,我国取得哪些重要阶段性成效?破解制约“三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未来农村综合改革将如何纵深发展?

  六年改革显成效 助推新农村建设

  2011年10月,历经近4年努力,山东省拖欠多年的44.82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全部清偿兑付,迈出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一步。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减轻了基层政府和学校的历史债务负担,有效防止了农村义务教育‘拆东墙补西墙’、‘边免费边收费’等现象的发生,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说。

  清理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谢旭人指出,六年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顺利、逐步深化,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取得决定性胜利,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偿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921亿元,完成化债工作目标的96%,惠及农村债权人280多万人。

  除此之外,2004年启动的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27个省份对1080个县实行了财政直接管理,2.93万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

  而随着农村义务教育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轻大湖区农村负担综合改革以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铺开,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统计显示,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每年直接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中央财政为此累计投入改革资金7200多亿元。

  六年中央“三农”投入超4万亿元 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步伐提速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六年,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历史性巨变、农民得实惠最多、农业增产增效最快、农村发展最好的时期。各级财政对农村改革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步伐明显加快。

  财政部数据显示,中央财政安排“三农”投入从2006年的3517.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0498亿元,六年累计投入40122亿元,年均增长24%。

  谢旭人说,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中央财政适时建立了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制度,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补贴水平。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四项补贴总额从2006年的309.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406亿元。

  “从农村税费改革到农村综合改革,随着公共财政阳光更多照耀到农村,农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获得更多实惠,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郭秀宏说。

  破除城乡二元制障碍 改革亟待深化

  尽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不可否认当前城乡市场仍处于分割状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亟待解决,迫切需要加大力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要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着眼于系统性安排和制度性保障,从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阻碍生产力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障碍。”谢旭人谈到下一步改革时说。

  提交此次会议讨论的《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意见》勾勒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路线图,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全面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任务,夯实“三农”发展的制度基础。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低是制约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对此,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指出,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的平台作用,加大资源投入和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步伐,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同时,着力加强农民权益保护,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稳步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并通过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推动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