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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营改增试点7个月运行平稳 累计入库“改征增值税”70.64亿元

来源:税政条法处   |   发布时间:2013-07-15 10: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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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江苏网)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国税局了解到,自2012年10月1日江苏省营改增顺利启动以来,试点工作已平稳运行七个月,总体情况良好。

   省国税局对营改增基本数据最新统计显示,试点七个月来全省累计入库“改征增值税”收入70.64亿元。受理零税率应税服务申报免抵退税额2.81亿元。截至4月30日,全省共有17.7万户纳税人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较试点初期增长61.37%。试点以来新增试点纳税人6.73万户,其中:有3.23万户纳税人属于在运行期间增加试点服务业务项目,或经税务机关政策宣传和培训申请纳入试点范围的;另有3.5万户为新办纳税人。

   省国税局分析认为,营改增试点目前呈现如下效应:

   结构性减税效应明显。试点七个月来共计减税67.54亿元,减税面为96.49%。其中我省纳税人减税44.79亿元,分别为试点一般纳税人减税18.03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6.11亿元,省内非试点纳税人减税17.46亿元,应税服务出口企业免抵退税额2.81亿元,应税服务出口免税减免税额0.38亿元。

   试点政策刺激新办试点纳税人的速度明显加快。一是新办试点纳税人户数较快增长。试点以来,新办试点纳税人3.5万户,增幅为31.95%,较全省国税同期管辖的非试点纳税人的增幅7.85%,快24.1个百分点。二是新设立的现代服务业纳税人明显增多。新办试点纳税人中,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物流辅助服务业的增幅分别达到80.91%、43.94%、42.36%、33.38%、23.76%。由于我省制造业和出口优势明显,因此增幅较快的五类服务业均属于生产性服务业中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行业,而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有形动产租赁业因直接服务于制造业而成为加快发展的“三驾马车”。

   试点行业投资信心增强,服务业投资增势良好。营改增试点后,试点纳税人购进设备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提振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更新设备、扩大投资规模的信心。试点以来,试点一般纳税人占全省一般纳税人的比重仅为5.93%,而试点一般纳税人设备采购额达352.04亿元,占全部一般纳税人设备采购总额的比重高达22.09%,投资增速明显快于制造业。设备抵扣规模较大的行业为研发和技术、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合计固定资产抵扣税额占全部试点纳税人的72.69%。省内制造业减税明显,收益较大。试点以来,我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97.7亿元,其中:仅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10个制造行业,就抵税39.83亿元,占抵扣总额的40.77%,促进了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助推了文化产业发展。营改增试点以来,以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服务、广告、会展等为主的文化创意服务纳税人税负下降明显,促进了我省文化创意业的快速增长,成为助推我省向“文化强省”转变的新动力。截至4月30日共有文化创意纳税人3.72万户,较试点初期增长了89.73%。销售规模呈整体上升趋势,今年4月文化创意服务收入48.19亿元,较试点当月服务收入35.17亿元增加约13亿元,增幅为37%。试点一般纳税人截至4月份共计减税3.89亿元,增值税税负为3.39%,较原营业税税负下降1.36个百分点,较试点首月增值税税负下降了0.26个百分点。

   交通运输行业税负上升问题有所缓解。营改增试点七个月来,交通运输行业税负上升问题依然存在,但有所缓解。试点以来,共有2111户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税负上升,占全部试点一般纳税人的5.70%,占全部试点纳税人的1.19%,累计增加税收负担3.31亿元。与上月情况相比,税负增加的一般纳税人户数减少了534户,税收负担增加额减少了0.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