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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营改增9月1日报税 拉网培训不漏一户企业

来源:税政条法处   |   发布时间:2013-07-15 1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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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今年8月1日起,山东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即将实行营改增。山东省国税局为确保纳税人能8月1日起开出发票,9月1日顺利申报缴税,对国税系统和每一户企业进行拉网式培训。

   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逐步深入,全省国税系统开始将培训重点由内转外,专门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培训方案》。按照省国税局工作部署,在6月份完成对纳税人的政策培训,确保试点纳税人了解掌握所有营改增政策;7月份完成税控发票培训,确保8月1日起能够开出发票;8月份完成申报操作培训,确保9月1日能够顺利申报缴税。

   近期,山东省国税局已经与省物流采购协会等行业机构举办了多期营改增培训班。截至目前,山东省国税系统已累计完成对试点纳税人的初期培训53766户次,其中以培训班形式培训39599户次,以税企一对一形式培训13043户次,进行行业性专题培训1180户次。

   山东省国税局介绍,此次面向纳税人的营改增培训推出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培训。“点”上培训侧重于为重点企业,特别是对大企业、跨区域的企业集团、执行特殊政策的企业提供“一对一”政策服务。“线”上培训侧重于行业性培训,针对营改增“1+7”试点范围行业属性,如交通运输、广播影视、港务航务、鉴证代理等,在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沟通了解培训需求的前提下,有选择、有侧重地实施培训。“面”培训侧重于为全体试点纳税人进行普及型培训,省国税专门编写了培训材料,制作了12万套培训光盘,各级国税部门本着不留死角、全面覆盖的原则,按照省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培训。

   省国税局提示广大试点纳税人,近期个别机构擅自使用国税局名义对纳税人开展营改增培训,借机收取各种费用。省国税局郑重向纳税人承诺,各级国税部门提供的营改增培训、发放的宣传资料等均为免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级国税网站及办税服务厅为营改增政策提供的官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