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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营改增试点减税范围8月扩容

来源:税政条法处   |   发布时间:2013-07-16 09: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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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快报) 

   结构性减税正在扩大范围。来自省国税局的消息透露,从8月1日起,江苏广播影视服务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根据最新的政策,此次新增的“广播影视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新增的“广播影视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这些企业税率虽然较之前高了1~3个百分点,但是企业可以将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所采购的材料、固定资产,日常发生的办公费、设备维修保养费、水电费等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预计大部分的试点企业税负将大幅下降。”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说。

   目前全省约1400户广播影视业纳税人已完成相关登记工作。省国税局初步测算,这些企业一年将直接减税7700万元。

   “除了企业账面的减税之外,通过税费杠杆,将会进一步优化我省的产业结构,引导资金和人才加速流向服务业,力促经济转型升级。”省国税局有关专家分析说。

   截至6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江苏自去年10月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共计减税67.54 亿元,减税面达9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