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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河南韬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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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31 10:41:37

关于河南韬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来源:会计处   |   发布时间:2015-07-31 10:41:37

豫财会〔201436

河南韬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符合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同意你单位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请你单位在接到批复后两个月内,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mobile365-818备案,同时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然后才能按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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