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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事特办解决用票难题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05-16 20: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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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5月1日起,旅游业纳税人就要划归国税部门管理了,河南丹江大观苑旅游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李飞翔可犯了愁。

    “眼看‘五一’黄金周要来了,手里领用的地税局印制发票却马上要用完了,地税局也不再专门印制发放发票,旅游旺季可怎么办?”李飞翔提出了他的难题。

    针对这一情况,南阳淅川县国税局经过仔细询问了解到,景区所使用的发票同时也是景区的门票,具有景区广告彩页性质,印刷质量要求较高,是一种特殊的冠名发票。由于印制冠名发票需要特定的申请程序,所需时间较长。时间紧急,即使现在申请,也很可能赶不上“黄金周”。

    在按照工作程序进行申请的同时,淅川县国税局营改增领导小组提出,“能不能由县国税局出面跟地税局协调,再给该企业印制一批发票,使其顺利度过黄金周?”根据规定,5月1日起营改增纳税人不允许从地税部门领取发票。但是企业使用地税机关监制的冠名(景区)发票,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近日,借助国地税联席工作制度,淅川县国税局、地税局针对淅川丹江大观苑的发票问题进行了协商,最终解决了企业特殊时期的用票难题。